滕斌圣:互联网企业竞争的边界在哪里?

  • 作者:胡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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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搜狐智库

近日,办公软件飞书称,相关域名被微信封禁,此事引起较大热议。该事件在今日的互联网领域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,比较典型的还有此前奇虎360和腾讯之间的“3Q大战”。

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,竞争的边界在哪里?围绕电商、在线外卖、社交、短视频等当下国民使用最为频繁的互联网工具,“二选一”的纷争是否能够被打破?搜狐智库就此连线了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。

入口之争,司空见惯

“不管什么样的平台,都希望能够在入口上做到最好,一旦别的平台也能够借助自己的入口,那么企业的优势就完全体现在产品层面。”滕斌圣表示,微信和飞书主要还是入口之争。

滕斌圣指出,互联网产品很难实现完全差异化,其竞争主要依赖于两方面,一是先发优势,消费者习惯使用优先下载的APP;二是入口,即便产品没有本质区别,只要把握住入口端,其他对手想要进来就很难。

滕斌圣介绍,流量有公域和私域之分,谁能把更多的流量变成私域的,谁在未来的竞争力就较大。

他还表示,在竞争中,一方面企业希望大家共同把市场做大;另一方面则涉及公司自身的利益。所以公司间通过某种形式封杀,或是不提供入口服务等行为,都是司空见惯的。

互联网不应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

在商言商,无可厚非,但是因为一些互联网企业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,如果有意地切断其分享的界面,势必会伤及用户利益,从而侵害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。那么企业之间竞争的界限在哪里?

滕斌圣表示,在传统经济中,对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相对明确,反垄断案件不少。但在互联网时代,企业的掌控空间较大,企业自己的平台是否开放给竞争对手,定义并不是那么清晰,至今互联网领域还没有真正的反垄断案例。

他还表示,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涉及到法律诉讼,但是往往不温不火,最后成为企业公关的一部分。

“当然从监管角度来看,我们希望有更清晰的规则来避免不必要的摩擦,但是互联网总体还处于一个较新的范畴,一下子要把规则定清楚很难。”滕斌圣说,总的策略是让子弹飞得时间长一些,让这种市场行为再持续一段时间。

滕斌圣强调,“如果没有一个互联网行业的并购因为反垄断原因而被否决过,基本上可以认为是法外之地。”

共享OR竞争,“二选一”格局如何打破?

近年来,围绕“二选一”的纷争在互联网领域有扩大的趋势,电商、在线外卖、社交、短视频等当下国民使用最为频繁的互联网工具,“二选一”现象频现。

滕斌圣表示,理论上我们不希望互联网变成两个阵营,比如一般在战略行业都是三家企业竞争。“是否3就一定是最好的数字可以商榷,但总体来讲,如果能给消费者多一些选择,总体上是有好处的。”

2020年1月2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《<反垄断法>修订草案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,最大的亮点在于将新经济新业态所带来的变化与挑战纳入其中。

滕斌圣表示,互联网从第一天开始就是基于网络来进行信息分享的概念。如果互联网发展成诸侯割据的状态,是有悖于互联网精神的。在立法方面应该给予引导,让互联网开放连接、信息对称的特点充分发挥。

此外,谈及创业公司的站队行为时,滕斌圣表示,在互联网领域创业,完全不站队难度相当大,这要求企业找到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,抖音、美团、字节跳动就是很好的例子,在成长的早期,虽然和巨头有接触,但并不是长在别人上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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